本报讯(记者何欣)记者从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得悉,国家质检局新发布的强制性规范《国家纺织产品根本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关于2005年1月1日前出产而且契合相应规则要求的产品仍答应在市场上出售,过渡期为一年。
据了解,新规范施行后将替代现在施行的《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制》。此次发布的新规范将纺织品分为a、b、c三类,分别是婴儿用品、非直触摸摸皮肤的产品和非非直触摸摸皮肤的产品。相对原规范,新规范所触及的规模更广泛,特别是在色牢度一项中,对耐水、耐汗渍、耐干冲突、耐唾液等分项都拟定了清晰的要求。
一起,新规范要求产品不答应呈现异味,而且制止运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据专业的人介绍,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收拾过程中要参加各种染料、助剂等收拾剂,这些收拾剂中或多或少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到达一定量时,就会对人的皮肤甚至人体健康形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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