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历来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优势行业,也正因为如此,纺织行业也是有关进口国大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领域,各国对中国出口纺织品设置种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自2005年1月1日起,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这使许多国家的纺织服装制造商如临大敌,努力寻求各种替代的贸易保护的方法。
大致说来,针对一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措施有一般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两种。由于一般性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是依据无歧视原则针对所有其他成员方,实施阻力很大。因此,针对特定国家的特别保障措施被经常采用。
WTO成员针对中国纺织制品的特别保障措施体现在《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中。该《报告书》第242段规定,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如果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产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其他WTO成员相关这类的产品贸易的发展,该WTO成员能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而在收到磋商请求后,中国自动将出口到该WTO成员此类纺织品数量控制在年均增长7.5%的水平(羊毛产品为6%)。如果磋商后未能达到双方满意的协议,该WTO成员则可自行对磋商涉及的中国纺织品实现限制。根据这一过渡性保障措施,WTO进口成员将可以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采取更为迅速、便捷、宽松办法来进行贸易救济,以保护其国内纺织行业的利益。
美国是最早对华启动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的国家。早在2002年9月5日,美国纺织品制造商协会曾尝试性地向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署下属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拟对中国针织品、布织箱包、睡袍、手套和胸罩等五类纺织品提请重新设置配额,但设限未果。2003年11月18日,美国首次就织布、胸罩、袍服三类纺织品对中国实现进口配额限制。2005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对针织衬衣、内衣裤和裤子三类中国纺织产品重新实行进口配额限制,紧接着又在5月18日宣布将对另四类产品采取同样的措施。目前,美国正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棉及化纤制晨服、针织布、棉及化纤制胸衣、其他化纤长丝织物、毛制男裤和棉及化纤制毛衫等6种产品做调查。根据正常程序,将在7月下旬作出是否设限的决定。
纺织品在中国就业和对外贸易中占了重要地位———直接从事该领域的人员约为1900万人,其出口金额约占中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20%。目前,美国对华设限纺织品的可出口数量目前已基本用完,而双方还没有就未来的出口增长率达成一致,许多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将面临着停产、减产、转产的考验。如果其他WTO成员都如法炮制地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对中国的外贸和就业将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在美国宣布对华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后,中国政府迅速作出了强烈反应,批评美国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并声称将保留在世贸框架内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同时呼吁美方以对线日,中美已经就纺织品争端进行了首次磋商。7月8日,中美在北京举行了纺织品问题第二轮磋商,就美国对华设限的7种纺织品的设限依据和水平、增长率和管理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7月11日在北京举行了第十六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中国政府副总理和商务部长一行与美国三位部长级官员进行了谈判。会后,美方表示,将慎重对华使用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双方都愿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快就纺织品问题进行实质性磋商。中美谈判虽未能达成突破性结果,但是纺织品贸易磋商之路还是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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